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是什么
当事人可以基于以下原因请求法院撤销现存的婚姻关系:1、因胁迫结婚;2、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。可撤销婚姻,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,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。可撤销婚姻的申请原因是什么的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,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;不如实告知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